全市域的大小城镇,按照它们的综合评价得分和与发展轴的关系,被分成几种类型的发展对策:①优先开发的重点城镇:首先是位于中轴和东西环轴交汇点上的泰城和磁窑—大汶口。前者的城市性质调整为风景旅游文化名城、大汶口流域的以加工工业为主的中心城市;后者具有建成大型化学工业基地的资源条件、交通条件和工业基础。其次是莱城、新城和石横,分别有发展大钢铁、大水泥和扩建大电厂的条件。②积极发展的重点城镇:包括已有骨干大型企业或大矿务局,可充分利用原有基础发展的新泰—新汶、城子坡(莱钢冶金厂区)、王瓜店、张家洼,以及地方经济发达、各种条件优良的宁阳、东平、楼德、省庄、州城、口镇等。③积极发展的地方性城镇,26个。④可望发展的一般小城镇,13个。⑤在改造中发展的矿业城镇,9个。
⑥规划期内可能新设的城镇。
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对每一个城镇的人口预测一般是在现有规模基础上给予一个规划的增长速度。而增长速度的确定,除了依据以往的人口增长趋势以外,城镇的发展条件的综合评价也不失为一种重要的参考,至少可以对初步预测的人口规模进行或上或下一定幅度的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