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规划局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创新管理手段,提升管理效能,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规划审批机制。健全规划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审批项目分类,优化项目分级体系,建立更加科学的分级管理网络,提高审批成效,同时深入推进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加强规划编制成果、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规划法定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项目分级审批管理的通知》和《宿迁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健全了规划协管员参与城市规划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协管员队伍的沟通和信息交流,确保规划管理社会参与新举措取得实效。二是进一步提升规划审批管理手段。以“数字宿迁”建设为契机,加速推进城市地理信息系统、规划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打造三位一体的现代化审批管理新平台,为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规划服务。年底前完成市区2180平方公里的航拍以及64平方公里范围数据采集、录入和系统研发、标准化数据制定工作。三是进一步提升规划公示工作水平。以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为抓手,全面落实《宿迁市城乡规划管理全覆盖实施细则》,完善规划实施管理许可变更的批前公示,规范公示意见的采信与反馈机制,不断提升规划公示工作水平。同时,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提高听证工作组织和实施效果,营造良好的规划实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