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执注字〔2008〕36号
各市注册城市规划师主管部门:
为保证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健康顺利发展,做好基础资料管理工作,对我省注册城市规划师中具有公务员身份人员进行调查统计,请各市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在山东省各级行政部门任职的公务员职务的人员。
二、由各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人事管理科处统一造册登记。
三、登记内容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任职部门、是否退离休6项内容。
四、统计工作由各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
五、统计资料于2008年4月25日前将纸质资料加盖公章后报注册科,并将该资料发送到zck87087271@126.com电子信箱(DAT格式)。
六、联系电话:0531-87087290,联系人:马传朋。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