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特色总是以一定且又不同形态、层次与结构的物质要素所体现,不外乎是自然的、历史的与现代人工景观三者。
自然环境因素主要由水、山、植物三类所构成。
水是体现滨水城市特色、活跃城市空间的最主要因素,水分海、江、河、湖等不同形态,自身平面与空间及动与静等形态变化很多,利用水面的视觉可达性及各类水体的不同特点应规划形成城市各类开放的景观空间。山体的大小、高度、形态、绿化、山体之间的组合格局,山体中的观景点,山体与城市用地之间的关系,山体中的人文景观等都是城市特色构成的重要内容。有特色的植物也是装扮城市、形成城市特色的重要甚至可能是最主要的要素。
历史环境,一类是各级文物保护点,具有城市历史文脉与城市特色认知点的作用,另一类是上述之外的其它历史环境,包括具有历史、文化、技术、景观等价值可以保护或局部更新利用的旧建筑、构筑物、遗址及反映城市历史传统、体现城市传统肌理、格局与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
城市现代人工景观可以分为三种形态。“面”状有风貌分区、视线走廊等要素,“线”状有道路、边缘、沿河景观等要素,“点”状有建筑、标志物、广场、公园景观等要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