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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的原则 |
| 添加时间:2008-11-20 15:02:47 中国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网 阅读次数:次 |
道路。居住区的道路规划应遵循的原则是:1)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2)避免过境车辆穿行,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并适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3)在地震烈度不低于6度的地区应考虑防灾救灾要求,4)满足日照、通风和地下管线的埋设要求,5)考虑居民汽车的通行,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小区路路面宽6—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l0m;组团路路面宽度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l0rn,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8m;宅间小路路面宽不宜小于2.5m。居住区内道路纵坡应符合相应规定。 居住区内的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方向与外围道路相连;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沿街建筑物长度超过150m时,应设不小于4m 4m的消防车通道。人行出口间距不宜超过80m,当建筑物长度超过80m时,应在底层设置人行通道。 2)居住区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交角不小于75o, 3)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5m,坡道纵坡不应大于2.5%。 (8)竖向、管线综合与技术经济指标。居住区的竖向规划应包括地形地貌的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和地面排水规划等内容。 竖向规划应遵守的原则是: 1)减少土方量, 2)符合适用坡度的规定, 3)满足排水管线的埋设要求, 4)对外联系道路的高程与城市道路标高相衔接。 居住区内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和电力管线。在采取集中供热居住区内还应设置供热管线。同时,还应考虑煤气、通信、电视公用天线、闭路电视、智能化等管线的设置或预留埋设位置。各类管线应编制综合管线规划。居住区规划应有综合技术经济分析,其内容应包括必要指标和可选用指标两类,是衡量和评价居住区规划质量和综合效益的重要依据。 (9)其他。本规范的附录A中附图和附表是正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另有条文说明便于理解和执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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