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报名地点 ㈠ 重庆市人事培训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联系电话:89077188、89078888-8520)。 ㈡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江北区区府路1号附1号农垦大厦四楼,联系电话:67765252)。 ㈢ 重庆人才大市场沙坪坝市场(地址:沙坪坝区三峡广场赛博五楼,联系电话:65410804)。 ㈣ 重庆人才大市场大坪分市场(地址: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万友公司704室,联系电话:68770085)。 ㈤ 重庆市继续教育协会(地址:渝中区中山三路155号机械大厦8-3号,联系电话:63619615)。 ㈥ 重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辅导部(地址:渝中区中兴路73号,联系电话:63842665)。 ㈦ 南岸区人事局职改办(地址:南坪福天大厦A座5楼,联系电话:62986606)。 六、考试收费标准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新考生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 七、考场设置 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八、教材征订 考试用书的征订由重庆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地址:江北区电测村237号,联系人:杨平、于苗,联系电话:67959775、67959768。 九、其它要求 ㈠ 考试成绩有效期限。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两科)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 ㈡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比例尺。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㈢ 本市其它未设报名点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文件,积极做好考生到报名点的参考报名工作。 ㈣ 各报名点务必于2006年5月12日前,将《报名卡》或现场摄像报名的信息数据以及《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统计表》(附件)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一并交清报名考务费。 ㈤ 考生到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06年10月9日后。 ㈥ 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可在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点击“人事考试”,查看《国家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和《办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知》的要求,办理资格证书。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