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粤人考中心函〔2006〕36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0号)的要求,现将我省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6年度全省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凡在广东省参加考试的,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5月29日上午9时起至6月9日17时止。 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址:http://www.gdzczx.com),进入我省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9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6年6月5日至9日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规定的“报考材料”到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电话:020-8375426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6月9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于6月16日前将报名数据库、汇总表和报考材料上报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见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