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2、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报考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分全部科目考试(申报考试级别为“考4科”)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申报考试级别为“考2科”)。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申报考试级别为“考4科”)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