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3、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并且在人事部、建设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职务的。 4、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职务的。 三、对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第(二)款第1、2项条件,并参加了200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其《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均达到当年国家确定的合格标准者,即可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各科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报名办法 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宁夏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20日上午9时起至5月7日下午5时截止。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