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报名从2006年6月19日开始到6月23日结束。 (二)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本人应工整填写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和考生信息卡(卡后贴黑白照片)一张,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还要填写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一式两份,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查盖章。主管部门携带考生报名表(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还需带部分科目免试表及资格证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极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邯郸市规划局进行资格初审,最后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填汇总表一份(附件3),到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218室)复审报名(届时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与市规划局联合办公)。 考生除在报名表粘贴本人近三个月内一寸黑白大头像照片外,不再另交照片,人头像要端正清晰。考生一定要按照要求提供照片,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认真审查,且考生不允许报名。因照片影响了报名和考试,责任由考生主管单位承担。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3]第56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 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考生另交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报名时交到市规划局。 五、注意事项 1、《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2、考生应认真工整填写报名表及部分科目免试表,不得涂改,一经涂改即视为作废。 3、考场严禁携带手机、寻呼机及一切通讯工具,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4、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长期身份证进入考场。无长期身份证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最后学历的毕业证书和本人户口簿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考前一周领取准考证,不另通知。 邯郸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