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收费标准 考务费用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标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周期为两个考试年度)。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3、为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必须录入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单位在报名时注意采集。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 5、考生于考前10日内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附件一: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附件三: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