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一: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人发[1999]39号)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三)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五)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七)人事部、建设部规定的其它条件。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人发[2000]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