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收费标准 资格审查费20元/ 科,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取。考试收报名费10元/科。考务费按科目收取,其中《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和《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为70元/科;《城市规划实务》为130元/科,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一并收取。 七、考场设置、考号查询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设考场,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生可于2006年9月21日~10月18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或通过电话16840165查询考试地点、考场和考号。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一)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设置如下: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 29.注册城市规划师 | 2.考二科 | 01.注册城市规划师.考二科 | 3.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4.城市规划实务 | | 4.考四科 | 01.注册城市规划师.考四科 | 1.城市规划原理 2.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3.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4.城市规划实务 |
(二)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 (三)档案号是滚动考试管理的依据,请考生注意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九、成绩管理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获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