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考试答题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和《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 十一、其他 有关2006年度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可与省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部联系,联系电话:024-86898001。 考试报名地点: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柳湖宾馆东门)。 报名咨询电话:024-86899711 024-86892098。 附件: 1.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3.2006年度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 4. 注册城市规划师报名信息卡填涂说明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辽宁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