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泸市职改办[2006]19号 各县(区)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6〕93号)文件安排,为做好我市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6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10月21-22日举行。 10月21日 上午9:00-11:30考《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2:00-4:30考《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考《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5:00考《城市规划实务》。 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