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07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6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0日至21日举行。共设《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其中《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具体考试科目与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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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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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30 |
城市规划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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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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