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佛人考办函〔2011〕27号)精神,现将我区有关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及报名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11日9∶00-8月5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我区报名点定于2011年8月1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为受理考生 “报名确认”时间。我区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要求的报考材料到我区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址:顺德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四楼14号窗口,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22835831。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科 目
10月22日上午9:00—11:30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3日上午9:00—11:30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城市规划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立分考场,主要负责深圳市的考生。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届时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文,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四)参考用书
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的有关信息。
附件: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附件
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条件:
在1999年6月前受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部分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累计满25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1日。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供1999年6月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考试用书: 2011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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