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09年城市规划师考试于5月22日开始报名

发表日期:2009-5-11  来源:中国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网   [www.guihuashi.org]

大庆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2009]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9年10月24日
上午9:00-11:30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2:00-4:30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2009年10月25日
上午9:00-11:30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5:00城市规划实务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以及原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名流程为:考生首先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进行网上报名,然后由单位统一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2日-6月5日。报名考生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注意打印报名表后,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2008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新考生报考。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大庆考区。考生在网上填写工作单位栏时必须填写为单位编码+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工作单位栏填为“2224大庆油田建设集团”,单位编码可在本网站查询或咨询本单位人事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5月29日-6月5日(节假日休息)由单位统一持在网上所打印的报名表(上交近期2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1张同版二寸彩照)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学籍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即查档材料,可在本网站查询下载),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上交近期2张一寸免冠照片,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1张同版二寸彩照)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街5号人才大厦2楼。
(三)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09年5月29日-6月5日。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49号)和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报《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每科另加60元,报《城市规划实务》科目另加120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概不退费。

三、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dqrsks.cn)的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09年10月12日-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09年10月22日前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09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置考场,各地市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二)《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参加《城市规划实务》科目考试的考生在答题时须注意: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专用答题卡首页);在专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位置上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使用2B铅笔填涂作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培参考用书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做好2009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宣传、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附件:

1、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2009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日

附件1: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原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0]20号以及原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人办发[2001]38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试: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即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免试:
(一)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1999年4月7日),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二)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三)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附件2:
2009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2009年5月22日-6月5日  网上报名 
2009年5月29日-6月5日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2009年5月29日-6月5日  网上交费 
2009年10月12日-10月20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 
2009年10月24日-25日  考   试
10月24日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2:00-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5日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5:00
城市规划实务 
2009年12月下旬左右  登录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dqrsks.cn)查询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