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发〔2011〕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20号)规定,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注册城市规划师
城市规划原理 满分100 合格分数6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满分100 合格分数6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满分100 合格分数60
城市规划实务 满分100 合格分数60
按照上述合格标准,经核准,我省蒋国旺等51位同志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请考生登陆湖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各市州考生请2011年4月30日后到各市州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合格证书和报名登记表,具体时间和地址请联系当地考试部;省直属单位合格人员请2011年4月28至29日到湖南人才市场二楼人事考试服务窗口(地址:湘府中路168号,联系电话:84688383)领取合格证书和报名登记表。
湖南人事考试院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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