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011年长春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为5月20日—6月2日

发表日期:2011-5-19  来源:中国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网   [www.guihuashi.org]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吉人社办字〔2011〕135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全国价格鉴证师、资产评估师、设备监理师、安全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造价工程师、城市规划师、物业管理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国际商务专业人员、出版、招标师职业资格、审计、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上述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2011年5月20日—6月2日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即原省职考办网站:www.jlzkb.com,下同)“网上报名”栏目报名。网上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选择考区,长白山管委会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考生就近选择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级别、专业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有关事宜

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6月3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报名)。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省(中)直或各市(州)人事职称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原省职考办)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负责,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

2011年5月23日—6月5日进行网上缴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网上提示自行在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省人事考试网“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 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注
城市规划师
10月22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2:00— 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阅卷。考生务必注意: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5:00
城市规划实务
 
 

三、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见附件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且均可报考。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部令第12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抄袭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领取证书时须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二)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凡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

: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附件1: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报名费
考务费
城市规划师
13元/人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120元,其他3科每科60元。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市(州)人事职考部门留用报名费13元/人一配发,考后收回。
 

附件2:

报考条件

考试
类别
所学专业或职称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城市规划师
本专业
中专(80年底前毕业)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5年
大专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本科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通过评估的本科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硕士学位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博士学位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相近专业
大专(82年底前毕业)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
本科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硕士学位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博士学位
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一、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二、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用书: 2011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教材

培训推荐:中大网校    2011年城市规划师考试网    2011年城市规划师网络辅导

为了让大家在百忙之中及时了解到城市规划师考试的相关信息,本站特推出考试信息免费短息提醒系统 点击查看

编辑推荐:

2010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2011年城市规划师网络辅导,尽在城市规划师考试网!

城市规划师规划原理高分突破完整版>>

更多详情请关注城市规划师考试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