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城市规划师考试资料整理复习(8)

发表日期:2009-3-30  来源:中国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网   [www.guihuashi.org]

若设置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则焚烧系统应满足哪些要求?

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规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危险废物焚烧处置前必须进行前处理或特殊处理,达到进炉的要求,危险废物在炉内燃烧均匀、完全;
(2)焚烧炉温度应达到1100C以上,烟气停留时间应在2.0秒以上,燃烧效率大于99.9%,焚毁去除率大于99.99%,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小于5%(医院临床废物和含多氯联苯废物除外);
(3)焚烧设施必须有前处理系统、尾气净化系统、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装置;
(4)危险废物焚烧产生的残渣、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飞灰,须按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填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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