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复习笔记64

发表日期:2010-8-13  来源:中国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网   [www.guihuashi.org]

四、城市土地经济问题
城市土地经济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城市土地的经济、土地制度、土地权属转移及收益分配中的经济问题。
(一)熟悉土地的经济特性
土地具有固定性、差异性、耐久性等自然特性。土地的自然特性,客观上决定了它的经济特性。土地的经济特性,是人们在使用土地时引起的经济关系,它们主要表现为:稀缺性;边际效益递减性;土地利用方式变更的困难性;区位的效益性。
(二)熟悉城市士地使用的模式
B.W?伯吉斯(U.W.Burgess)的同心圆城市理论;H?霍伊特(Homer}toyt)的放射扇形模式:哈里斯和乌曼(Harris and Ullman)的城市土地利用的多核心模式。多中心的概念并不排斥同心圆模式的存在,城市内的每个副中心或次级中心区域都可能具有同心圆模式的特质。这—三种模型精炼地总结了城市土地利用的空间结构特征,被视为城市土地使用的经典模型。但这些模型并不能描述所有的城市形式。
(三)熟悉城市土地的产权关系
土地的产权制度决定着土地的使用方式和土地收益的分配形式,并影响土地使用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土地的权属中,最主要的是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所有制的形成与社会生产关系有关,基本的形式可分为两种,即土地公有制和土地私行制。一般说来,每个国家的土地所有者都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私人或私营部门,一是国家和公共部门。现代社会中,土地无论是私有还是公有租赁,其权益均受到一定限制,个人不再拥有至高无上的产权支配能力,土地市场也就不可能是一个完全自由的市场。
(四)熟悉土地市场
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土地的供给在一定自勺条件下往往是有限或者是固定的。因此,对于土地市场来说,土地的需求者在决定土地的配置和价格等方面具有更重要的影响力。由于土地供给中很容易出现投机和垄断价格的情况,所以政府要控制土地的—级市场。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供给土地。政府干预市场的日的在于修正市场的失败,避免因土地巾场行为中单纯追求经济效益而损害了公共利益或带来消极的外部效应.提供市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遏制市场不公平竞争和由于市场投机性带来的土地配置失误。提高土地公有比例、制定城市土地使用规划和各种税收政策等是政府干预土地市场的通常手段。
五、城市公共经济问题
城市公共经济是关于城市社会整体发展和社会福利的经济。城市公共经济研究的领域。不但涉及城市治安、社区管理、城市环境、城市道路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的生产和提供,也涉及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类产业的建设经营及服务定价。同时,城市公共财政是城市政府实行公共政策的主要基础,城市公共财政也是城市公共经济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掌握基本概念
1.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剩余是指买者愿意为一种物品或服务支付的量减去买者为此实际支付的量。消费者剩余衡量买者参与市场的收益。
2。生产者剩余
生产者剩余是卖者得到的量减去生产成本,它衡量卖者参与市场的收益。
3。垄断
如果一个企业是其产品唯—的卖者,而且如果其产品并没有相近的替代品,这个企业就是垄断供应者。在某一行业,当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更多企业的成本为整个市场供给一种商品时,这个行业称为是自然垄断的行业。由于垄断会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政府会以以下几种方式对垄断问题作出反应:引入竞争机制,使垄断行业更有竞争性;管制垄断者的定价和行为或把一些私人垄断行业的企业变为公共企业。
4.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指那些既无排他性又无竞争性的设施和服务。也就是说,一个人使用公共物品并不减少另一个人对它的使用。几乎每一种公共物品都是由政府公共部门来提供的。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收人为公共物品支付成本开支,从而提高每个人的福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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