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性质变更的程序

发表日期:2009-2-2  来源:中国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网   [www.guihuashi.org]
建设用地性质变更的程序
(1)用地使用单位或开发建设单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审查批准,报市政府备案。
(3)重点地区的建设项目报市政府审批。
(4)对城市总体布局有重大影响的规划用地性质的变更,需报规划的原审批部门审批。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