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公共行政学基础
第一节 行政与公共行政
一、基本概念
行政是一种组织的职能
公共行政,是指政府处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管理活动。
二、公共行政的特点
1、公共性
(1)公共权力政府公共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政府公共权力行使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行政机关的行为“越权无效”。
(2)公共需要与公共利益公共行政存在和发展的依据是社会公共需要及其发展变化。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公共利益,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和体现。
(3)社会资源社会资源包括公共资源和民间资源两种。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必须以有效地整合整个社会资源为基础。政府要善于利用政府机制、市场机制、社会自治机制三种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4)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为人民服务是政府的主要职责,政府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全体公民提供全面而优质的公共产品,为社会提供公正、公平的公共服务。政府不提供私人产品。
(5)公共事务政府活动的核心是对公共事务的处理,私人事务不属于政府的管辖范围。
(6)公共责任政府的公共责任分为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领导责任、经济责任五个方面。
(7)公平、公正、公开与公民参与“公民第一”的原则是公共行政的核心原则。公民在公共决策上享有知情权和顾问权。
2、行政性:行政是政府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和,它包括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政府对自身的管理两个方面。公共行政包括决策、组织、协调和控制四种基本的管理活动。
三、公共行政的主体和对象
1.公共行政的主体
公共行政的主体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管理组织,还包括依法成立的、具有一定行政权的独立行政机构和法定组织。
2、公共行政的对象
公共行政的对象即公共行政的客体,即公共事务。公共事务依其范围的大小可分为四类:国家事务、共同事务、地方事务、公民事务
3、公共产品
经济类 公共产品
政治类 公共产品
社会类 公共产品
科技、教育与文化类公共产品
4、公共服务
政府的公共服务是政府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提供公共产品的劳务和服务的总称。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可能有三种:公共部门、非政府部门、私人部门。
第二节 行政体制和行政机构
一、行政体制
行政体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制度。
行政体制的内容:政府组织机构、行政权力结构、行政区划体制、行政规范等,其核心是政府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以及运行机制等。
政府组织机构政府组织机构是行政体制的载体。
行政权力结构行政权力结构是行政体制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行政体制得以正常运转的动力。其核心内容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政治体制中所拥有的职权范围、权力地位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权划分等。
行政区划体制我国现行的省级行政区域、市级行政区域、地级行政区域、县级行政区域、乡级行政区域等。
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公共权力、实施公共事务管理的行为规则。
政治制度和行政体制
二、行政机构(组织)
概念行政机构(组织)是指在国家机构中除立法、司法机关以外的行政机构系统,即各级行政机关。
功能其主要功能是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等手段,来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代表国家管理各种公共事务。
特征具有政治性、强制性、社会性和服务性的特征。
分类
按照公共行政的程序可以将行政组织划分为决策部门、职能部门、咨询信息部门、监督部门等;
按照行政组织的职能可以将行政组织划分为领导机关(中央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执行机关(职能机关)、辅助机关(行政组织系统的内部机关)和派出机关(在管辖范围设立的代表机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