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熟悉城市防空工程规划
1.城市防空工程规划原则
(1)提高防空工程数量和质量;
(2)突出防护重点;
(3)就近分散掩蔽代替集中掩蔽;
(4)加强防空工事间的连通;
(5)综合利用城市地下设施。
2.防空工程建设标准
(1)总面积:战时留市人口约占城市总人口的30%~40%,按人均1~L 5mz的防空工程面积标准。
(2)居住区中:在成片居住区内按总建筑面积的2%设置防空工程,或按地面建筑总投资的6%左右进行安排。
(六)熟悉城市防灾救护与生命线系统规划
1.城市综合防灾
(1)加强区域减灾和区域防灾协作;
(2)合理选择与调整城市建设用地;
(3)优化城市生命线系统的防灾性能;
(4)强化城市防灾设施的建设与运营管理
(5)建立城市综合防灾指挥组织体系;
(6)健全、完善城市综合救护系统。
2.提高生命线系统的措施
(1)设施的高标准设防;
(2)设施的地下化;
(3)设施节点的防灾处理;
(4)设施的备用率。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特大桥,应按300年一遇进行设防。
编辑推荐:
2010年一次通过城市规划师考试培训
2010年度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信息汇总
本周报名造价员考试辅导 8折优惠
2010年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复习笔记完整版